“弹性工作时间”漫谈
刘旭
所谓“弹性工作时间”,其实是一种灵活的工作日制度。一九六七年,它首先在联邦德国出现,当时叫“滑动时间”,试图以每周四个工作日来取代在欧洲和日本实行的九·五制(每天工作九小时,每周五个工作日)。后来,这种四日工作制传入美国,遂易名为“弹性工作时间”。它的特点是:每个工作日必须有一个固定的“中心时刻”,其长短由各企业自定。在每个班的“中心时刻”内,职工必须在岗位上工作;而“中心时刻”前后的时间,职工可自由安排,来去自便。若以我国现行的八小时工作制为例,假设上午九时至十二时为某厂的“中心时刻”,在这三小时内,职工都要上班。而其余的五个小时,则可根据各人的具体情况,自己灵活安排,何时上班均可。还有一种弹性更大的“可变工时制”,根本没有“中心时刻”,上班时间全由个人支配,只要干够规定的工时就行了。
如此自由,会不会有人乘机偷懒呢?这是人们普遍关心的一个问题。据欧洲和加拿大的实践表明,迟到和旷工现象明显下降,生产率逐步提高,工人中的风气也不断改善。因为,让人们对自己的生活有更多的支配自由,它们就可以产生更多的自尊心和责任感,千方百计把工作干好,而不是相反。回顾一下近几年我国农业发展的状况,就不难发现,农民们利用时间的方式,正是遵循了“弹性”的原则。农忙种田,农闲赚钱,即是一例。
假如你有嗷嗷待哺的孩子需要照料;假如你想避开上下班高峰时刻的人潮和车流;假如你还想边工作边学习,取得一张文凭……当“弹性工作时间”实行后,你定会更觉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