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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兴氮肥厂偷税漏税被罚款
本报讯 省常兴氮肥厂,在申报和交纳八四年度奖金税中,严重违反《国营企业奖金税暂行规定》,有意隐瞒应交税数额,最近,被眉县税务机关罚款,并通报批评。
去年,常兴氮肥厂实际发放各种奖金和实物共十万零八千一百六十四元,但该厂在年报时,只申报了六万四千九百四十五元,偷漏掉税款二万二千二百一十二元。问题暴露后,眉县常兴镇税务所多次上门宣传奖金发放政策,催其据实补报。但该厂个别领导却置若罔闻,不予执行。根据税务法的有关规定,三月底,眉县税务局做出决定:除限省常兴氮肥厂五天之内交清所偷漏的税款外,另罚款七千四百四十二元,并通报批评。
(高永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