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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85年07月12日

陕西工人报第4版 寇准的“乡党”之见 会前曲 图片新闻 蒺藜草(杂文诗) 勘探路 朝阳 苦练者 图片新闻 此一时彼一时 图片新闻 来函照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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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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寇准的“乡党”之见

高时阔

在史学家笔下,北宋真宗时曾先后两次为相的寇准,为官清正,秉性刚直,加上他力主抗辽、反对妥协,因而向被称为“清官”、“忠臣”。

而、这位寇相爷在用人上却有些怪癣,那就是只用北方的“乡党”,而不用南方人。(寇准籍下在《论选用西北士大夫札子》中说:“天圣以前,选用人才,多取北人,寇准持之尤力,故南方士大夫沉抑者多。”有一年,临江人萧贯考中状元,寇准极力反对,说什么:“南方下国,不宜冠多士。”当他的顽固意见得逞后,便高兴地逢人就说:“又与中原夺得一状元。”寇准选人不以才学高下为据,却以岜域定取舍;开科取士不凭考绩而硬“夺”,这无论如何也算不得“清正”之举! 然而,时至今日,像寇准这样的“乡党”之见,在有些地方和单位竟仍然存在着。笔者日前见到一位五十年代末由上海来陕西某厂工作的工程师,言谈中,感到本厂连续几任本地领导都有些“欺生”,他这“外乡人”工作上得不到支持、重用,生活上也很少有人关心,因而常常产生“孔雀东南飞”的念头。当然,在某些外地人比较集中的单位,也存在歧视“老陕”的现象。所有这些不都是“乡党”观念在作怪吗!

旧社会有“亲不亲,同乡人”的说法,那时由于尔虞我诈,世态炎凉,要外出谋生,不得一二“同乡”扶持相帮,几乎寸步难行。于是,官场市井有“同乡会”,移民也按籍贯而居,形成了“山东庄”、“河南村”。在今天社会主义制度下,倘若还有人以“乡”结“会”,按籍建村,那才真叫“不识时务”了呢!

为了加快我国一些边远落后地区的经济、文化建设速度,党和国家每年都要从东南沿海及内地一些省、市动员一大批人员来大西北工作。对于这些“外乡人”,我们理应尽到地主情谊,表示热烈欢迎,并帮助他们尽快适应本地的生活。同时,在工作上要和本地的同志一样对待,有功则奖,有过则罚,对符合干部“四化”条件者,亦应及时提拔重用,以使他们感到“此处非家胜我家”,从而能扎根大西北,尽心竭力为祖国的四化建设做出更大贡献。切不可象寇准那样,处处以“中原老大”自居,视他乡人为“下国之士”,否则,不仅“朝政”“党争日烈”,而且自己也将深受其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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