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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86年02月25日
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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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情网使我身陷囹圄

——个少女罪犯的自白

我出生在一个干部家庭,一九八四年中学毕业后到宝鸡某劳动服务公司当服务员。有了临时职业,我决心好好工作,平时也乐于帮助别人做事。有一次,一位同事听说我爸认识某单位领导,让我帮买些“金丝猴”香烟,我很快办到了。他自然高兴,逢人就夸我有本事。这个“名声”传出去后,求我买烟的络绎不绝,我都千方百计满足他们。烟到手后,他们更加看重我,我心里也乐滋滋的。

但“人情烟”毕竟有限,哪能应付得了潮水般的需求者。但我又怕丢面子,不愿落没本事的话柄,就自己垫钱在“黑市”上给别人买高价烟。但是,每月几十块钱的工资全贴进去也顶不住呀!为了不“失信”于人,我就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办法,将后来求我者的钱给先前求我买烟的人垫上。我渐渐地债台高筑,连师傅托我帮买彩电的钱也垫到人情烟里去了。

但别人并不知我的苦衷,求买烟者仍有增无减。有心道出真情,又伯别人耻笑。无路可走,就想到了偷。一九八五年六月的一天,我捅开了邻居家房门的暗锁,偷了四百元钱;不久又在邻居刘家偷了五个存折,共计二千五百元,用盗窃款先后给五六个求我买紧俏烟者垫付二千五百二十余元。有一次就买了七箱“金丝猴”烟,还是雇人用三轮车拉回去的。

去年年底,我的犯罪活动被查获了。十六岁的我第一次站到人民法庭的被告席上,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我追悔莫及,决心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柴x x口述 朱存居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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