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我省一些企业分房中有岐视女职工现象
省委、省政府重申男女职工享受同等分房权利
本报讯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最近在一次联合通知中,针对我省一些企事业单位在分配住房问题上存在的轻视或歧视妇女的现象重申:企业的男女职工享受同等分房权利,不得以男职工为主或以女职工为主分配住房。
通知还根据省妇联在宝鸡市的调查,列举了在分配住房中女职工受到的不应有待遇的种种表现,其中包括在工龄期限、计分标准、房租报销等方面都程度不同地存在着歧视女职工的现象,有的还相当严重,甚至给她们创造新的困难。对此,许多女职工反应强烈。她们说:工作上我们同男同志一样挑重担,分房上却靠边站,实在不合理!”
通知认为,广大妇女是四化建设中一支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因此,男女职工应享有住房、报销房租费的同等权利。在这方面的任何错误思想和做法,都应得到认真克服和切实解决。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