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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86年0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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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听取群众意见保护改革推动改革

西安市新城区规定十六条扩权措施

本报讯 西安市新城区委区政府重视保护改革者,帮助解决区属企业和街道企业改革中的困难,使全区工商、农商、商商之间的横向经济协作出现了好势头。今年上半年的产值、利润实现“双过半”,财政收入和上交利润比去年同期都有较大幅度增长。

为了保护改革和改革者,去年以来,新城区委区政府对下面反映的问题,采取三种办法:一是对严重违法乱纪,以权谋私,经济犯罪者进行严肃查处;二是对改革中工作的失误,一般采取分清是非,肯定成绩,帮助纠正缺点,加强团结的办法,不搞无休止的调查:三是对诬谄诽谤者,坚决予以查处。由于区委区政府的支持保护,全区一九八四年以来的四十余名改革者,除个别因有经济问题被免职或受到处分外,其余绝大部分现在仍继续任职,并不同程度地做出了成绩。

今年以来,这个区又采取请上来,走下去的形式,认真听取基层和改革先进人物的意见和要求,对大家提出的资金、税务、工商管理等方面的三十多条意见,做到逐一研究,及时解决。并在干部任免、用工制度、产品销售、资金分配等方面规定了十六条扩权措施。如街道办事处可实行干部招聘合同制,允许在全民、集体职工中或各类电大、函授和优秀职业中学及高中毕业生中录用人员。在财权上,给街道企业配套扩权,实行分级管理,并分别在五个街道办事处设立财政所。在解决个体专业户办证难的问题上,区上分别在西一路、西五路、胡家庙等地设立了工商行政管理所,把发证初审权、夜市、小市场管理权下放给工商所。对居委会新办的社会劳务、服务、修理等“十小企业”,两年内免征营业税和所得税。(龙新政 范国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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