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工厂工会主席对我讲,我们厂于去年夏天办了个“职工之家”,让职工学习文化技术,开展文体活动。可一年多来,工人们从未进过一次“家”门,原来这个“家”建成后没几天,厂里就挪作仓库用。工会的同志虽然多次催要,但至今没有归还。
职工的“家”,顾名思义是供职工使用的,应由职工来当“家”作“主”,如果谁需要就随意占用,这样的“家”岂不是有名无“实”?我们希望企业的领导同志关心和重视“职工之家”的建设,特别是对一些被有的部门或个人挤占的“家”,要尽快腾出,还给职工。(万堂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