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青工胡小平运用《合同法》
为企业争回一万元
本报讯 宝鸡叉车公司青年工人胡小平在与外单位交涉劣质设备过程中运用“合同法”为该公司争回一万零五百元,受到职工们的称赞。
去年七月该公司由长治某厂购进三棍卷板机一台。在安装中发现许多零件定位孔偏斜,无法组装。经过几个月反复信函,人员往来,总算修补安装起来,但质量严重下降,维修困难。当时,正值厂里开展普法教育活动,设备动力科青年工人胡小平就再次钻研了刚刚学过的“合同法”,向有关法律部门请教,并到几个厂矿查阅技术资料,掌握了大量数据,依据“合同法”向对方提出索赔和削价要求。在法律面前,对方厂不但没有作太多的反驳,一位老干部还赞扬小胡熟练地运用法律武器,是“好样的。”今年四月,来自长治某厂的一笔一万零五百元的削价款汇入了该公司帐户。
(陈锦东 李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