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十一月七日,一个自称是广东元川县集体企业某针织厂的采购员,来咸阳市帆布厂要购买十万米帆布(价值二十万元),并要求立即发货。当帆布厂的同志准备办理手续时,正巧工商银行秦都区办事处一位信贷员来厂办理公务。这位信贷员发现广东采购员的托收是个体工商户帐号,上面也没有盖对方银行信贷部门的业务公章,有些犯疑,就提醒厂方注意。后来经帆布厂联系,才知道这个采购员所在厂子根本不是什么集体企业,而是一个没有多少资金的个体户。这真是信贷员提醒一句话,企业免失二十万元。
何庆晋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