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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87年02月26日
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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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职工物价监督组织检查结果表明

不少商店和个体户坑害顾客

违犯物价政策者竟占受检单位的19.8%

本报讯 西安、宝鸡、铜川、咸阳、韩城等地的职工物价监督检查组织,在春节前后检查了9583个商业集体和个体户,查处违反物价政策的1900家(占受检单位的19.8%)罚款、没收共计12593元,没收不合格的度量衡器281台(件)。

 今年查处的违反物价事件有以下突出的特点:一是出售霉变食品现象严重。仅西安市东郊第二物价监督站就发现出售米猪肉四起,共计4570多斤,过期霉变点心、罐头1000余盒。二是假冒名牌商品多。西安、宝鸡的物价监督站查处假“西凤酒”3752瓶,假“城固特曲”720瓶。三是短斤少两乱涨价现象普遍。西安市查处的383起违纪案件中,短斤少两、乱涨价的有842起。铜川市抽查的88户卖大肉的商店和个体户中,短斤少两的就有70户,有的烧饼店里卖的烧饼一斤就短三两。咸阳市有的商店出售的茅台酒每瓶价高达55元,凤凰烟每条20元。韩城市检查的八个职工食堂都核价过高。宝鸡市的一家商店,还公开给买主开假发票。

职工群众对假冒商品和乱涨价之风反映强烈,纷纷要求工商管理和物介部门采取得力措施,从严惩处这种坑害顾客的奸商作风。

(张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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