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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87年07月11日

陕西工人报第4版 向环卫工人推荐一台好戏 图片新闻 京华满城说红楼 迟志强重返银幕的后怕 东陵盗墓的前前后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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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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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志强重返银幕的后怕

李兴文

近闻曾被法院判处四年有期晨刑的青年演员迟志强,被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前释放出狱,长影已同意迟志强重新返厂,深长思之,不禁带来诸多后怕:

一怕迟志强重登银幕,观众想起了他那罪恶的过去;自从他在《小字辈》中饰小黄,一举成名,不但工资晋升一级,而且报纸上登名、广播里有声、刊物上露脸。加上“铁哥们”抬轿子,社会上吹喇叭,这儿请,那儿借,红得发紫。艺术虽使他成名,但思想堤坝却彻底崩溃。随之而来的便是空虚,寻找刺激。“玩几女人对于电影演员是无所谓的事”。这种思想使他从一个优秀青年演员堕落成为流氓罪犯。由于有了这种心理上的先入为主,因而其宣传效果也就不言而喻了。

二怕迟志强重登银幕,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曾在电影《因丁之歌》中扮演小陶利的演员郝志刚由看黄色录像发展到与一群男女流氓跳黄色舞,奸宿鬼混,纵情取乐,被长沙东区人民法院以流氓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曾在《少年犯》中饰演第一男主角方刚的陆斌,因为戏演得太象,被提前一年十个月释旅。虽说“破例”安排到上海华南电焊机厂当工人。但他并没有改恶从善,而是以拍电影为资本,故伎重演,因而出狱后仅三个月又“二进宫”,被公安机关逮捕法办。“彼人也,我人也,彼能是,我亦能是。”如若郝、陆二犯出狱后,也都象迟志强那样,要求重上银幕,又该如何对待?如若不允,又该如何解释?

三怕迟志强重登银幕不利于青年自身的思想改进;有的青年自视有一技之长,无视法律的约束,随心所欲。尤其是电影艺术界,青年演员数以万计,只要成为电影明星,就可以超然物外。即使触犯法律,大不了关上几年,银幕照样上,铁饭碗照样端。这种对他们来说不痛不痒的处罚,势必使他们自觉不自觉地放松思想改造,从而产生出一批特殊公民。

电影是精神产品,属高台教化。它同其它文学样式一样,通过银幕形象的塑造,给观众以强烈的感染、熏陶、教育的作用。这就要求我们在演员的人选上,必须慎之又慎,严肃认真。有感于此,窃以为,迟志强重新返厂,重上银幕,实则不足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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