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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87年08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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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一些部门乱收费滥罚款现象严重

广大职工呼吁有关部门迅速纠正从罚款中提取回扣的作法,做到有章可循,便于群众监督

本报讯 西安市有些管理与执罚部门把罚款当成生财之道,滥用职权,乱罚滥罚,助长了不正之风,挫伤了服务行业职工的劳动积极性。

最近,不少读者就乱收费、乱罚款问题投书报社,对此,我们在西安市一些服务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乱罚款滥收费现象十分严重,有些收费名目,罚款借口令人咋舌。

在调查中,百花甜食店的经理说:我们每月平均要交治安费等近150元,另外还要交一些临时索要的费用。办事处打防蚊灭蝇药,要我们交100元钱,派出所修门楼也要叫我们交钱,几乎每天都有罚款收费的上门,企业盈利大部分被罚了款、交了费。

西安市益民食品店的经理说:最近两年来,各种各样的罚款多得说不清。顾客在门前放了自行车,市管会要罚款,每辆车罚3——10元不等。顾客在我们这里丢了钱,派出所也要来罚款,职工每月5%的工资被罚走了,职工意见很大,劳动积极性低落。

有的罚款人员在罚款时,滥用职权,无中生有,妄罚无辜或明罚暗诈。前几天,新城区某部门的人到长乐饭店检查物价,一时看找不出什么事可罚款,一个便说该店操作台上的调料罐没有加盖要罚300元,按规定调料罐因不时使用不需加盖,该店据理力争,反复解释,但还是被罚去了30元钱。有一次新城区“三整顿”办的一个人到百花甜食店买饭不排队,该店的人就批评了他,谁知道那人第二天便带领一帮人来到店里,以服务态度不好为由,非要罚50元不可,不给还不行,最后只好给了。西安市东郊某电管所,多收辖区内某餐厅1600多元电费,当该单位催要时,当时他们答应给,但过了几天后他们却来该店检查用电情况,说电表超载,执意要罚3000元,后来他们没办法,说不要多收的款了,这才作罢。

为什么会产生这种现象呢?据了解一个原因是,西安市不少执罚部门规定执罚人员可以从罚金中提取10——40%不等的钱作为回扣奖,有的执罚人员一月的回扣奖可达本身工资的二三倍!难怪一些人乱收费滥罚款的“积极性”那样高!

在调查中,广大服务行业的职工要求有关部门加强对执罚收费工作的管理,制止这种行业不正之风。要求制定出规章制度,明确处罚范围及罚款金额幅度,公之于众,以便有章可循和群众监督。要求改革从罚款中提取回扣的规定,以使收费罚款真正起到促进改善治安管理和服务质量的作用。

本报通讯员 赵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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