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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87年10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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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方伸手摊派企业难以招架

华县一些省部属企业呼吁上级刹刹这股歪风

本报讯 据华县境内的一些省、部属企业反映,今年以来,有关部门、单位向企业乱摊派的现象严重,所摊派种类有8种之多,款额亦很高。这些企业呼呼上级政府予以清查,刹住这股歪风。

向这些企业乱摊派的有县政府、企业所在地的乡政府、文教委、人劳局、武装部等。摊派的名目有集资办学费、民兵训练基地建设费、义务绿化费、报考试场包干费等等。其中除县政府所搞的卫星地面接收站和各单位商量过以外,其它均不打招呼就下任务。有的县属部门根本不经过县政府,直接以部门名义下文摊派。象教育经费,国家财政部早已明文规定,在征收教育附加费之后,不准向企业摊派任何教育经费。但华县文教委和有关学校却无视这些规定,随意向各企业摊要各种费用。有一个企业,在按月交清教育附加费后,每向咸林中学送一个学生,一年要向学校交500元。由于该企业上半年经营状况不好,便以实物抵消的形式为这个学校做铁架子床900张,价值60000元。最近,杏林乡集资办学又向该企业摊派10000元,华县文教委也以为企业代培子女的名义向该企业索要20000元。华县武装部在向企业摊派的建设民兵训练基地费的文件的末尾写道:“……在今年9月中旬召开征兵工作会议时,将意见转告给我们。”这言外之意,显而易见,使企业更加为难。 (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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