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我省重视城镇住宅建设
改革九年来,城市人均住房面积增加二点零五平方米
本报讯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省城镇住宅建设发展很快,人民群众居住条件有了显著改善,城市居民的居住面积由1978年的人均3.35平方米提高到5.4平方米。
1949年我省城市实有住宅建筑面积339万平方米,1978年为1923万平方来,1985年为2397万平方米。从1978年到1985年,8年间城市住宅建筑面积净增1068万平方米,占建国以来城市住宅建筑总面积的44.6%。到1955年底,全省城镇住宅建设累计投资共39.7亿元,占同期基本建设投资总额的9.48%其中1979年到1985年住宅投资为24·19亿元,占同期基本建设投资总额的20.52%。
近几年来,随着住房制度的改革,全省的住宅建设开发公司已有85个。由住宅建设公司开发的房屋建筑竣工面积64.7万平方米,占全省城镇住宅建筑竣工面积的17.6%,向个人出售的商品新住宅1915套约12.3万多平方米,旧住宅292户约1.75万多平方米。城镇私人建房的有11932户,建房面积63147平方米,1986年与1985年相比,私人建房面积、户数和竣工房屋价值分别增长25%、78%和62%。1986年以来,城市缺房户181973户,比1985年缺房户231200户减少49227户。 (省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