巳提交审议的关于惩治走私、贪污贿赂罪的两个补充规定(草案)规定:走私毒品、武器、金银、走私珍贵文物、动物及其制品的,走私货物品价格在五十万元以上;以及武装掩护走私的,皆可判处死刑。草案还规定;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判死刑,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