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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87年12月15日
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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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省总理论研讨会的同志认为

工会不是党政的一个工作部门要敢于维护职工群众具体利益

本报讯 “工会不是党的一个工作部门,工会要敢于维护职工的具体利益”。这是11月下旬由省总,省工运研究会召开的理论研讨会的中心议题。

与会同志认为,党政和工会必须分开。工会在接受党的政治领导的前提下,要独立自主地按照法律和自己的章程开展活动,工会要在与行政保持大方向一致的前提下,处理好与行政的合作与监督双重关系。再不能把工会作为党政的一个工作部门看待。在讨论工会自身改革问题时,大家认为,工会要在维护全国人民整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代表和维护职工群众的具体利益。过去工会只强调维护整体利益,忽视了或不敢提维护职工的具体利益,是片面的、错误的。

这次研讨会共讨论了如下四个问题,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工会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深化企业改革对工会,职代会工作提出的新课题;政治体制改革与理顺工会和党政关系,在全面改革中加快工会自身改革,克服官气和行政化倾向,实现群众化和民主化。

参加这次研讨会的有工会工作者、省委有关部门、部分院校研究人员和一些企业的厂长。书记共100余人。 (陈一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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