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工会要致力于维护职工具体利益
西安市总工会主席 施启文
马列主义工运理论和中国工会工作的实践经验告诉我们:工会组织维护和代表职工群众具体利益的工作大致有三方面:一是要维护职工的主人翁地位。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职工是国家的主人,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享有当家做主的权利。这种权利除了通过他们选出的代表参与重大社会政治生活外,在基层则更多的体现在参与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要全面落实职代会条例中所规定的各项职权,使广大职工正常行使他们的民主权利;二是要保障职工的劳动、学习的权利和其他的权利,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三是要维护职工的物质利益。工会要按社会主义的物质利益原则保护职工正当的物质利益,要参与制定工资、奖金、住房等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的决策,并负责监督实施。
工会组织应如何维护职工的具体利益呢?我认为,一是要依法维护。凡是法规上规定的,就要照章行事。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帮助纠正。这同时就要求我们的工会干部要学法、懂法、执法,增强法制观念;二是要把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与维护职工的具体利益结合起来,也就是说要把职工的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同职工的特殊利益和眼前利益结合起来。职工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同全国人民的总体利益是完全一致的,这是大局。需要我们去维护。同时,各行各业的职工又有许许多多的具体的特殊的利益,也需要我们去维护;三是要把维护和教育结合起来。工会在维护职工利益的同时,有责任对职工进行教育,帮助他们提高素质,转变观念,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顾全大局,艰苦奋斗;四是要把维护与工会自身的改革结合起来。工会的改革首先要明确工会自身的职能,认真总结历史经验,凡是我们工会必须干的有特色的工作,我们就要竭尽全力干好;凡是属于党政的、工会可干可不干的工作,要还权于党政。通过总结,明确地确立维护是我们工会的最重要的职能,并加以强化,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上予以加强,以适应改革形势发展对工会的要求。工会要改革组织体制,转变活动方式和作风,进一步实现群众化和民主化。工会干部要敢于和善于为职工说话,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利益。要把这一条作为考核各级工会特别是基层工会和工会干部的主要标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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