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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88年05月17日
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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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保险应当自愿

编辑同志:

我们厂从去年开始强制性地让职工参加了保险公司举办的独生子女备用金储蓄,把每月发给的5元独生子女费存进保险公司,要等到子女长到22岁才能取出,考虑到我们的工资偏低,加上物价上涨快,我们不想参加,而且参加保险应当是自愿的(孩子在校已参加人身保险)。我们和厂方多次交涉,指出这样做是不对的,厂里竟决定“如不参加,就不发独生子女保健费了。”

咸阳铸字厂职工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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