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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88年05月24日
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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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租赁承包后的思索

——我省女职工工作生活问题透视之四

本报记者 桂维平 本报通讯员 李新强

企业承包租赁之后,女职工在企业经营生产过程中的作用如何呢?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有些企业承包后,降低了职工尤其是女工应有的劳保待遇。譬如一家服装加工厂,承包者竟取消女工“五期”保护上应享受的待遇,并美其名曰:“提高效益、节省开支”。还有部分租赁企业取消了哺乳女工的喂奶时间。一些企业还对休病假不到6个月的女职工,也采取按工龄长短发生活费或扣工资的做法,使一些女工在经济上受到超出国家规定的克扣。

一些企业实行劳动优化组合后,一批女工成为编余人员,尤其是某些重工业厂家和建筑部门还把她们当成包袱。致使越来越多的女工相继休长假。这些人员中,一般是怀孕、哺乳女工和编余人员,在编余的女工中,情况也不尽相同;有的是属于原工种不适宜女性操作,有的由于班组合并、人员精简,还有的是属于女工自身素质不适合工作要求。

在基层企业中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是大势所趋,也是时代要求。作为每个租赁、承包者,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在保护女职工特殊利益方面,国家早有法律规定,每个租赁、承包者是不能自行改变或变相更改的。作为女职工更要面对现实,更新观念,如果自己再不自尊,自爱、自强、自重,在这优化组合、讲求高效率的今天,就会理所当然地落伍,甚至被淘汰。女职工只有靠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素质,靠增强竞争能力,以自身对社会的贡献和不断完善的个性,争得女性应有的社会地位,使编余和休长假的女工找到新的“归宿”——适合发挥女性特点和个性的最佳位置。另外,企业对放长假的女工,也不能放任自流,应该组织她们进行专业知识和文化知识的系统培训,使她们各尽其能,人尽其才,充分发挥女职工的聪明才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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