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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88年06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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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县药材公司职工不拿七万元承包奖,他们说:

工人阶级还是要讲点奉献精神的

本报讯 最近,从蒲城县传出一则消息:该县药材公司下属7个单位的职工,把1987年度应分得的7万多元承包奖贡献给了企业,这件事在县药材公司及县城引起了反响。

蒲城县药材公司是微利企业,以前经营并不景气。部队转业干部李寿义出任该公司经理5年来,锐意改革,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使企业年销售额由300万增加到1000多万,实现利润翻三番,从而使该公司名声大震,一举成为省上“六好企业”和“全国医药系统先进单位”。去年,李寿义加速了改革步伐,同公司下属10个单位签订了承包合同,结果都超额完成了任务,按照合同规定,药村公司下属的批发商店、延安路药店、劳动服务公司等7单位职工应得承包奖7万元,人均可分得800余元。但这些单位一些干部工人认为自己所得到的月奖,比全县同等企业的职工都多,想把这些钱贡献给企业。这在各企业内部及全公司引起了一场争论。有的职工认为,钱多不咬手,既然有拿承包超产奖的规定,就要拿。不拿白不拿,献给企业,又有谁领你的情,大部分千部工人则认为,企业承包的目的,不仅是为了让个人多得利,更重要的是让国家、集体得到好处,我们已经吃了承包不少利了,应该讲求工人阶级的奉献精神,把这些钱奉献给企业。

经过一段时间的争论,后一种思想认识占了主导地位。于是,该县药材公司7个经营单位的职工,高高兴兴地把7万元承包奖贡献给了企业。(吴永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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