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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88年06月21日
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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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伤引起的死亡事件

编辑同志:

宝鸡某厂铸工车间柏生金是七级锻工,今年54岁。3月7日上完白班后又加夜班,直到23时;第二日上午又照常上班到12点,下班后仓促地吃了点东西,又被安排利用饭后休息时间加班,这时的柏师傅已累得难以支持,神志、动作不连贯了,失手将清砂用的铁钎戳在左脚无名趾上部,伤口约一公分,虽然脚上鲜血直流,他还是忍疼加完了午后的班,又坚持上完了下午班。

晚上,工友们要求看一下他的伤势,他一脱鞋,鲜血浸透了袜子。当晚脚腿发肿,疼痛难忍,有位工人送了他几片止疼药才熬到天明。

第二天,在大家的劝说下,他才去医院进行了治疗,后一直躺在宿舍里忍耐着,等待伤口自然痊愈。到了14日晚饭后,一位工友发现他舌头发硬,语言不清,便向车间主任说了,主任又立即向厂长作了汇报。

下午8时送进医院,确诊为破伤风感染。可是为时已晚,15日6时发了病危通知书,16日凌晨2点40分抢救无效死亡。

柏生金的死被行政方面按病故处理,工会组织几次交涉也未改变这一决定。许多职工也有异议。我以为对柏生金的死亡应作实事求是的处理,并从中认真汲取教训。 (工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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