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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88年09月01日
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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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孩子做家务的法律

早在100年前,在德国的法律上已经规定孩子要帮助父母做家务,其条文内容颇为科学。

5岁以前:只玩耍,不用做家务。

6岁—9岁:偶尔要帮助父母洗碗扫地、买东西。

10岁—13岁:刈草坪、洗碗、扫地、给全家人擦鞋子。

14—15岁:洗汽车、整理花园。

10—18岁:倘父母上班工作,每周给家里大扫除一次。

以上条文迄今在联邦德国仍然有效。对于不愿做家务的孩子,父母有权向法庭提出,以便帮助孩子履行法律。

(澎涛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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