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咨询费”的妙用
最近,听说了这样两件事:一是在一家企业升级验收中,某处长到该厂走马观花地看了一下,便提出要500元钱,并告诉说这笔钱可以“咨询费”的名义开出;二是某厂在一物资供应部门采购了一批货物,在付清贷款外,对方还要求另付1000元,且打的是白条子,名曰“咨询辛苦费”。听罢不禁愕然!
咨询费,本是一个人或一个单位在没有为对方提供服务义务的情况下,为对方的发展、技术进步出了点子想了办法,提供了服务,对方付给的一种报酬。这个概念的内涵是十分明确的。但是,现在有些人却浑水摸鱼,以咨询费名义,侵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章乱纪,营私舞弊,使多少违反政策规定、白捞国家一把的勾当都在付给或提取“咨询费”这个招牌下得逞,难怪有人说,咨询费成了一些人大搞不正之风的经济源泉,成了一些人侵吞国家资财的虎口獠牙。
丁是丁,卯是卯,红是红,黑是黑,不能再让一些人浑水摸鱼了。有此类问题的单位应严肃“咨询费”开支,应付的,及时付给,不该给的,对不起,谁要也没门,假借“咨询费”名义报销违纪款项的,要严肃查处。如此,将会阻塞某些人搞不正之风的一个经济来路,有利于兴廉肃贪。 (郑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