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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88年09月15日
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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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篷布王”

——记农民企业家王有顺有感

他叫王有顺,今年39岁,是蒲城县陈庄乡的农民。1983年,他白手起家创办了一个篷布厂。三四年功夫,这家私人工厂生产的“三春牌”篷布就以防水好、重量轻、色泽艳远销新疆、西藏、上海、湖北等十几个省、市、自治区,成为国家商标局唯一注册的篷布产品。王有顺也赢得了“篷布王”的美誉。

这位农民企业家向记者谈他创业初期的一些往事时感慨万分。当时,他缺资金,少技术,搞基建用的土坯打了三次就被雨淋倒了三次。打地基没有砖,他就和三四个亲戚一起,到倒塌了的破窑下面去刨埋在土中的旧砖。五间简易工房盖起后,他又四处奔波跑贷款,银行工作人员用不信任的眼光看他,不敢给他贷款。没办法,他只好在亲友处告借了3000元钱,买回了原料和机器。为了学到蓬布制作技术,他自费到西安一个科研所学习了几个月,终于成了篷布制作的内行。

篷布制出来了,销售却成了问题,人们信不过他的产品,没人敢买他的篷布。篷布卖不出去,债主们都纷纷登门要债。那时可真叫作难!王有顺眼熬红了,人也瘦了,一些好心人劝他说:篷布是公家做的,咱农民还能搞?有的人甚至说。王有顺要把篷布厂搞成,除非太阳从西边出来,可就在这时,遇到了一个偶然的机会。那是1986年秋季的一天,延安地区外贸车队来渭南拉粮,遇上下雨,买了他一张篷布,当时正好阴雨连绵,该车队从别处买的篷布都不同程度地渗了水,从王有顺这儿买的篷布十几天时间没漏一滴。产品就是活广告,蒲城篷布厂生产的篷布迅速垄断了陕北市场,外省和其它地区的用户也纷纷前来订货。工厂生产直线上升。今年上半年,这个不到30人的厂子产值达60万元,纯利润10多万元。

工厂红火起来后,王有顺没有忘记全乡的父老兄弟,他每年给村上演几场电影,春节给村上叫来大戏班子。去年春节,他通过乡政府给全乡的五保户每人赠送一块料子,今年春天,他又组织全村老人到临潼西安春游,管吃管生;新疆乌恰县发生地震,他一次就为灾区捐献了4000多元钱的东西。他对记者说:“我体会过二斤葱过年的恓惶,深深地知道没有钱的艰难,我总觉得钱跟馍一样,兄弟们分着吃总觉得香。”

采访中“篷布王”夸奖他的妻子说:“她是厂里工作量最大的一个,她为我分担了不少忧愁。”王有顺的妻子蒋竹叶既是厂里的“财务大臣”,又是总技术负责,在厂里,藉从下料、裁剪、缝纫、防水处理、篷布制作到机器维修,车间生产管理以至厂里的整个生产工序,她从头管到尾。除此之外,她还要清扫院落,抹洗做饭,料理丈夫和三个孩子的衣食住行。

王有顺非常喜欢文学,直到现在,他仍然坚持阅读文学作品,并把一些自己认为的好作品分类剪集起来,以便闲暇时仔细欣赏。他深情地对记者说,“我是在想搞文学创作但又搞不成的情况下才办工厂的,我把办工厂作为一种事业。如果以后社会需要,我就把这个厂献给社会。目前我考虑的是,怎样把企业干得轰轰烈烈,用这方面的成功去慰藉我那破碎了的文学梦。”

本报记者 周新安通讯员 阎喜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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