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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88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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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救汽车司机同持枪歹徒搏斗光荣献身

公安部追授王洲斌二级英模称号

本报讯 10月6日,公安部发布命令,追授予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治安科副科长王洲斌“全国公安战线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王洲斌同志是9月22日晚在西安大差市为救遇险的出租汽车司机,与持枪歹徒搏斗时负伤,于29日凌晨牺牲的。

那晚,王洲斌正在大差市口执行任务,一辆由南往北行驶的出租小汽车猛地在他身旁刹住,司机跳下车对他说:“快,车上有人拿枪劫车!”话声未落,手持两把自制手枪的劫车歹徒即从车里推门而出,与王洲斌相距不到两米。在这关键时刻,王洲斌一下子把司机挡在身后,接着猛冲向前,先发制敌。可就在他手已抓到歹徒的刹那,歹徒手里的自制手枪响了,一颗弹丸从右眼打进王洲斌的头部,穿透大脑;另一颗打进面部皮下。出租汽车司机要送满脸是血的王洲斌去医院,他却捂着眼睛说:“不要顾我,先追案犯!打开全部车灯追,追上就压倒他!”途中,他还捂着眼睛向沿途的联防队员布置堵截(歹徒当天被生擒)……后来,实在支持不住了,才让将他送往医院。医院抢救了七昼夜无效,王洲斌光荣献身,年仅39岁.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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