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商州市交通管理站工作人员邢安柱,利用工作之便,挪用、截留公款1·8万多元,11月25日被商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逮捕。
邢安柱从1980年开始从事汽车、拖拉机、养路费和管理费的征收工作。在此期间,他多次截留挪用“两费”征收款和罚款。从1985年8月至1988年5月,他就截留公款18300元,将这些钱据为己有,以个人的名义存入银行,获取利息,并私自借给他人挪作他用。 (商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