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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89年01月03日
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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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副眼镜引起的惨案

上月2日上午10时20分,在古城咸阳的一条小街上,发生了一起令人毛骨悚然的凶杀案。此案原来是由一副眼镜引起的。

那是去年6月25日下午,国棉二厂退休工人石克勤的摩托车与咸阳市服装三厂工人郑祥义的自行车相撞,石克勤声称其价值675元的一副石头眼镜被郑撞坏,要求赔偿。经他人调解,郑给石赔偿现金500元及汽油70公升。过了4个月后,郑祥义又找到石克勤,否认眼镜系自己碰坏,并向石索要所赔的钱,石克勤没有答应。

到了上月2日上午,郑祥义和石克勤在咸阳市嘉惠堡的街道上碰见。真是冤家路窄,两人又因眼镜的事展开舌战,以致发展到郑祥义持刀行凶,先向在场的石克勤的儿子石小鹏身上连刺数刀,又赶上石克勤,切断了石的脖颈……

秦都区公安分局巡逻队的干警闻讯赶到现场。这时郑祥义还正持刀割石的脖子。郑犯不听从劝告,反而持刀向公安人员扑来.在鸣枪警告无效的情况下,公安干警开枪将其击伤。次日下午,郑犯因抢救无效在医院里死亡。

为了一副眼镜,就这样夺走了三条人命。 (杜芳川)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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