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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89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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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万八千元承包超产奖他为啥不要?

府谷县前进水泥厂厂长张侯华说:共产党员为群众办事要抢先一步,为自己谋利要退后一步

本报讯 根据承包合同。府谷县前进水泥厂厂长张侯华承包厂子三年,应拿超产奖6·8万元,但是他一分未要,全部留给集体用于扩大再生产。事情发生后,有人说该拿的钱为啥不拿,又不偷又不抢。还有人讲张侯华放着大把票子不拿,真是傻冒了。张侯华怎么想呢?请听他的一席话。

“水泥厂赚了钱,不是我能行,而是党的政策好。我生在前石畔,长在前石畔,这里的一切我都了解,在前多年你有天大的本事能干什么。还不是白把东山日头背到西山?三中全会后,党给了我们富民的好政策,前石畔才有了好日子,村民们富了,我自己也有了钱了,但吃水不忘挖井人,我要用自己的行动给党的好政策增光彩。

“我是党员,又是支部副书记。党支部规定;为群众办事抢先一步,为自己谋利退后一步。要先天下忧而忧,后天下乐而乐,决不能抛开群众利益光顾自己发财。

“集体的家底还不厚,我拿这么多钱心里过意不去,尽管我们村固定资产已有七百多万,但扩大再生产还需要钱,公共文化设施也需要钱,我将六万八千元上交村里,为大伙多办点事,我心里舒坦。” (张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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