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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89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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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汽车齿轮厂行政系统 实行“干部待业制”

全厂已有14名中层行政干部落聘待业待业满6个月后只发给50元生活费

本报讯 去年年底,陕西汽车齿轮厂开始推行干部聘用制,10名从基层涌现出来的“小人物”,走上了预导岗位,而14名曾担任行政领导职务的中层干部落聘。

上月6日,该厂出台了《行政系统干部聘用暂行办法》,对未聘用的干部实行待业制,对于待业干部作了如下规定:①鼓励到一线去;②对年老体弱干部,男55岁以上,女50岁以上者可办理厂内提前退休手续,发80%的工资;年龄未达到上述要求的,可保留公职回家休息,发65%的工资;③停薪留职自谋职业不得超过三年;④自行在厂内联系工作,人事工资科给予协助。

文件还规定,未聘干部自待业日起,两月内工资照发,取消浮动工资和奖金;从第三个月起,每月递减本人标准工资的10%,满6个月后,每月只发给5.0元生活费(含政策性补贴)和10元价格补贴。待业期间不能调资。重新聘用后恢复原工资,并由单位考核发给奖金和浮动工资。该厂还将裁减10%的一般干部,而这些人也将进入厂内待业行列。(杨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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