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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89年04月06日
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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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海南第一商品

这不是神话,衣衫破旧、从来没有见过存折的穷乡亲,须臾之间挤进了中国的“万元户”行列。而最大利润的获得者还不是他们惊人的利润来自土地——海南第一商品。

1988年2月,《海南土地管理办法》公布,新中国第一次开展土地有偿转让。到现在,在海口这弹丸之地经营房地产生意的公司已达200家左右。海口市、三亚市一些黄金地段皆已瓜分完毕,地价一涨再涨,有的地方折算起来每亩地价高百万元。

海口市某公司转让300亩给另一公司仅一年,地价由每亩4万元提高到10万多元。尔后这公司又以磋商的名义转让100亩给第二家,每亩标价竟达到12.5万元,接着第三家又把地转让到第四家手中。

于是怪事出现了:好些单位有资金,有建设项目,就是拿不到地,在海南空耗时间。有的单位分文没有,仅凭人为因素,把持着好几平方公里土地,待价而沽。由于大公司独揽,应由政府垄断的第一市场不能与土地需求者见面,土地静静地躺着,开发的机会在一分分地丢失。

许士杰、梁湘同志说:炒买地皮、乱占土地之风不刹,海南起飞无望!

副省长孟庆平说清查土地势在必行,不然,海南没办法建设。当记者问他有什么顾虑时,他大手一挥:“我的后台是党中央、国务院,我怕什么!土地之事我们要坚决查下去!”

(摘自《金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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