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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89年05月18日
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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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摇篮的耻辱

据1988年1月至1989年4月不完全统计,河南全省共发生侮辱、殴打、伤害教师事件达156起之多,平均每月近10起,其中造成严重后果的37起,重伤13人,致残26人,致死3人。教师大多因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主持下义,同犯罪分子作斗争,或因维护学校正当利益而被无端殴打。

河南省殴打教师之风屡禁不止,更令人震惊的是:打教师打出了“新水平”。鲁山县一个体户竟将运载尸体的灵车开进学校寻衅滋事,校长、教师好言劝阻,竟被打伤3人,其中包括一位怀有身孕的女教师。夏邑县郭店中学学生葛某在校不好好学习受到教师批评,其父葛秀杰唆使女婿对老师辱骂、殴打,并将大粪抹在老师脸上,1989年3月14日晚,社旗基元庄村党支部书记王长锁利用高音喇叭呼喊200余人,携带猎枪、砍刀等凶器,结伙冲到执教30多年的罗庄小学副校长张成山家大打出手,高喊:“烧房子”、 “要死的,不要活的”、“叫校长吃刀子”……打砸达6小时之久,不仅摧毁院墙、房舍、门窗,还把室内财物洗劫一空。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相当一部分干部和群众,轻视知识、鄙薄教育的观念没有得到根本的转变。一个乡派出所的所长公然说:“教师算个尿?”一个犯罪分子公开宣称:“专打教师。”一位老教师含着泪诉说:“我们教师就象一只蚂蚁,谁都可以踩一脚。”

光明日报为此发表短评说,“尊师重教”的口号,日日呼,天天喊,可谓嗓子都已长老茧,但目下竟出现了连教师人身安全都得不到保障的情景,这怎么能让人相信那里的教育受到了真正的重视,教师得到了真正的尊重呢?河南省的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在维护教师正当权益方面是否真正尽到了责任? (摘自《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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