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窃贼的“良心”
·明恩 盛和·
报载,某省一报社通联部收到一封窃贼的匿名信,声称他先后行窃了一名副市长、一名公安科长、一名厅长和该报总编辑。他们有的家中有五六瓶茅台、十几条高级“洋烟”,有的左书本里夹着女性生殖器照片,并抄录了总编辑收礼5000元的记录单。信中说,这些人比我坏多了,他们敢报丢了什么吗?要是能说清登报,我自首。
读罢这则消息,既痛恨窃贼的违法行为,又钦佩窍贼有点“良心”,也看不惯社会上的腐败现象,主动向新闻单位揭露自己行窃中发现的腐败行为,并声明“要是能说清登报,我自首”,以自己投案自首促其腐致行为“曝光”和得到公正处理。这不能不说这位窃贼还真有点“良心”,具有一定反对腐败的“正义感”。
眼下,正如这位窃贼所说的,个别掌有实权的领导干部“比我坏多了”。这些人利用权力谋取私利,有的与人方便,收取贿赂,有的倒买倒卖,牟取暴利,有的敲诈勒索,强行索要,有的贪恋女色,腐化堕落。这些人搞钱搞物比窈贼更为容易,用不着提心吊胆地去撬门扭锁,而是运用权术迫使一些想占便宜的人乖乖地送上门来,小打小闹的窃绒一般只是危害社会治安和个别人的利益,而这些人危害的却是党的威望,国家的利益。与窃贼相比,这些人更胆大妄为,更危害党和国家的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