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土地管理失控 乱占滥用严重 人地矛盾尖锐
我省人均土地由解放初的5亩减至1∶7亩
本报讯 日前,记者从省土地局获悉,由于人口逐年剧增,耕地逐年锐减,目前,我省人均耕地已由解放初的5亩降至1.7亩(1949年全省有耕地6577.3亩,人口1317.3万。1988年耕地减少为5294.4万亩,人口增至3135万)。
除了前多年没有很好抓计划生育,人口剧增这个重要因素外,耕地锐减的主要原因是:第一,基本建设膨胀,各项建设用地猛增。1981年至目前,全省各项建设用地面积占用耕地995675宙,占耕地减少总面积的25.1%。其中国家建设用地225248亩,乡镇企业用地257788亩,农民建房用地512639亩。近20年全省城市用地面积迅速扩大,西安、宝鸡、咸阳等大中城市及一些县城和镇建城区都是成倍增加。西安市区较建国初扩大了6倍。宝鸡市区仅1981年至1988年共占用耕地、菜地6469亩,平均每年占用808.6亩。
第二,农业内部结构调整不尽合理,占用耕地失控。前些年,由于计划管理没跟上,出现还林还牧面积过大和农民私自在承包耕地上挖塘养鱼、栽果树、建窑烧砖、毁田掏沙等现象。“六五”期间,全省还林还牧减少耕地289.7万亩,占减少耕地面积总数的63.4%,其中1984和1985年每年减少耕地近百万亩。
第三,乱占耕地相当严重。一些单位批少占多,未批先占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地方以办乡镇企业、兴办教育、修公路为名,随意占用大量耕地。各地农民不经批准擅自乱占滥建、扩大宅基地,有的划“娃娃庄基”。有些农村基层干部带头违法占地、划地和卖地现象屡禁不止。据近儿年全省非凑业用地清查的结果表明,1982至1987年,全省发生各类违法占地案件共34.22万件,违法占地面积15.8万亩,其中耕地10.27万亩。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后,虽然各地对违法占地案件进行了查处,但违法占地案件仍不断发生。澄城县、韩城市未经上级批准就分别擅自占地67亩、70亩修建农贸市场和商业新街。
本报记者 翟龙
本报通讯员毛明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