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陕西省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职责》从10月9日起在我省工会系统开始试行。
《职责》明确规定了省、地(市)、产业(厅局)、县(市、区)工会劳动保护职责和基层工会劳动保护职责。同时,也明确了对履行职责优劣者的鼓励与处罚办法。《职责》的颁布,将为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减少伤亡事故,降低职业危害,以及促进我省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开展,起到积极的作用。(段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