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居民家庭收入悬殊城镇扶贫亟待加强
我省1988年最低收入户比上年增加41个百分点
本报讯 据陕西省城市社会经济调查结果表明,近几年来,由于物价增长和分配不公,企业之间效益拉大等原因,我省城镇居民家庭收入相差悬殊扩大,有10%的最低收入户生活困难,城镇扶贫问题亟待解决。
我省城镇居民户人均月生活费最低保护线,按测算1988年为48元。但在1988年最低收入户人均月生活费只有41.83元,比同期全省平均水平增长速度低1.14倍,低于保护线12.9%。这些最低收入数约占全省城镇居民人数的11.18%,与1987年相比,低于保护线的人数扩大了4.1个百分点。
从1985年到1988年,我省出现过两次涨价高峰期,且持续时间长,幅度大。尤其是1988年,人均生活费支出比1985年增长近90%,而人均生活费收入增长只有53%。这使得城镇人口工资虽然长了,生活水平并未提高,而影响最大的是贫困户。近4年来,最低收入户的人均肉类消费量不到1公斤,比标准肉食摄取量低37.3%;鲜蛋0.35公斤,低30%;鱼0.1公斤,低81.3%;奶类0.4公斤,低80%。人均每日摄取的热量比营养学会推荐的标准量低8.1%,蛋白质低10%,脂肪低20%。
综上所述,认真做好这些城镇居民中困难户的扶贫工作已不容忽视。有关方面提出的主要措施有四点:一,继续大力提倡计划生育,控制家庭人口;二,优先解决最低收入户待业人员,扩大就业面;三,认真控制物价上涨幅度,改善补贴办法;四,制定最低工资标准,用增加工资的办法实行最低生活保护线。
本报记者周矢通讯员李新强
魏 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