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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89年1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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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个月竟偷卖国库成品油一百七十八吨

汉中地区挖出一窝油老鼠

本报讯 汉中地区油脂化工厂领导擅自偷卖国库菜油一百七十八吨,所得收入不入帐,并欺上瞒下,谎报盈利数目,连续两年完不成任务却得到了二万元完成任务承包奖。

汉中地区油脂化工厂一九八七年开始实行承包经营,王庆责承包担任厂长后,明目张胆地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二条:“凡国库提供的油菜籽和生产的成品菜油及浸出油、副产品,属国家计划商品必须加强管理,工方不得动用”的规定。从一九八七年底开始在该厂成品油库车间私自安装出油管道,甚至打开国家油库的锁子大量地偷油。仅一九八七年十二月至一九八八年八月二十一日短短的九个月时间就偷盗国库成品油九百十一桶计一百七十八点三八吨,价值数十万元。并将这些油以议价出售,倒卖给个体油贩和一些单位所获非法收入不入帐,将其中二十一万余元以化名存入信用社,企图私分。

为了骗取承包奖,王庆贵等人连续两年上报假盈利数目一百四十多万元,除了上交财政百分之五十五外,企业所留的百分之四十五成了空帐,帐面上只有数字,没有钱。但该厂的领导却得到了地区经委的二万元完成承包任务奖。这些钱分给了厂领导班子成员,王庆贵本人就独得了五千三百元。

王庆贵等人的胡作非为行径引起了该厂职工的强烈不满,他们纷纷联名举报揭发,据此,汉中地区粮食局对油化厂的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调查。九月二十一日地区粮食局局长办公会决定撤消王庆贵厂长职务,吊销其经济师职称,并退还承包、提成奖等七千一百六十元。撤销另外二名副厂长的职务。该厂财务科长张树智在此案中贪污五万二千元,已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本报记者 曲亚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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