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我省农机企业举步维艰
多数企业负责人提出振兴措施
本报讯 记者近日从有关方面及我省一些大型农机厂家获悉,日前我省农机生产面临诸多困难。最主要的是资金紧张,不少厂家发不出工资,企业领导日夜为资金和农品转民品而奔忙、犯愁。究其原因,主要有三:
一、农机产品品种单一,专业性强,销售面狭窄,企业 的市场应变能力差;我省对省内农机产品未采取保护性措施;我省农机产品更新速度慢,价格与外省产品相近或略高于外省产品,敌不过外省产品的竞争力。
二、农机产品利润大大低于民品。如,一台手扶拖拉机市场销售价为2300元,但结构与之相似的三轮摩托车每辆售价竟为5000元;甚至同一种喷油泵,用于农机的比民用的价格就低一半左右。农机产品的利润至今仍按1983年的“中准价”执行,利润只有1.74%,而一般民品利润在20%—30%之间。近几年国家规定,农机产品不得提价,但原材料却普遍涨价,计划内钢材又难以兑现,一般只供应计划的一部分,其余的要买议价钢材,因而农机产品出现了倒贴现象。
三、农机产品利率在1987年为6%,现在已增加到14%(整机税率为12%),除此之外,其它各种税收竟达20余种。这样的税利己超过了农机企业的税负能力。加之我省对个体农机户的各类税收有增无减,甚至农用拖拉机同汽车的交通管理费一样(交通部明文规定应减低),这也直接影响了我省农民买拖拉机的积段性。
众所周知,民以食为天,国以农为本。最近,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向农业倾斜的政策。目前农机企业的不景气状况,显然与中央的要求和今后的经济发展战略是不相适应的,而农业机械化恰恰又是改变我国农业落后粮食产量低下的重要环节之一。为此,多数农机企业的负责少,对改善农机企业现状提出了如下三点建议:
一、理顺农机产品价格,适当提高农机产品利润;
指令性计划的原材料按国家调拨价保证供应,以降低农机产品成本,
三、对本省农机工业产品应采取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如降低税率之类。
(本报记者 周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