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得理要让人
·艾满乾·
与我们家属二区伴邻的恒口公安分局近日接连拉了两具尸体。后经打听才知:前者是由于甲家的鸡吃了乙家的菜,乙便得理不让,带了一伙人,冲进甲家,先是争吵,后来大打出手,要了甲的命;后者是由于丙过路折吃了丁家一根甘蔗,丁就不得了,气愤之余,丁与丙打了起来,在互相殴打中,因丁用力过猛,失手打死了丙。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最终酿成了悲剧,真让人惋惜。
生活在社会中,人们难免互相发生碰撞和摩擦,正象牙可能咬着舌头,碗和盘子会碰撞一样。但只要彼此间能退让一步,多找找自己的不足,大事就会化小,小事就会化了。我们常常在街道上看到,A的自行车不小心碰了B,B马上会大喝一声:“你眼睛瞎了!”于是A便也回一句“你才瞎了”之类,两个人便会大打出手,弄不好就会酿成人命官司。只要A态度和蔼地说声“对不起”,B随即就会说“没关系”,一桩小事就了结了。街上的人们在心中不仅默默地称赞有礼貌的A,而且更佩服富有涵养、得理谦让的B,这才真正叫“你敬人一尺,人敬你一丈”。否则,你不认错,我得理不让,轻者费费口舌,重者也会闹出人命案子来。假如前面所说的甲、丙都能主动认错,乙、丁也都能得理让人,那就不会闹出人命案了。这个血的教训就是:得理要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