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省政府发出通知
妥善处理停工问题 保证职工基本生活
本报讯 省政府在近日发出的《关于妥善处理企业停工、待工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指出:要紧密结合贯彻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精神,发扬延安精神,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千方百计广开门路,对生产经营困难较大的企业,要少关停,多并转,努力克服困难,维持生产;非停不可的企业,一定要依靠职工民主决策,保证职工的基本生活。不要把停工、待工人员推向社会。
《通知》要求各地市、各有关部门都要由领导干部牵头,深入停产、待工企业调查研究,全面了解情况,及时解决停产、半停产企业的资金、原材料、产品积压等实际问题,并认真总结推广一些企业克服困难,发展生产的经验。关于依靠职工民主决策,保证职工基本生活的问题,《通知》中对此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少数确需停产或部分停产的企业,方案要经过职代会讨论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再行停产或部分停产。停产、半停产企业的停工人员,企业发标准工资有困难的,省政府在《通知》中也都作了明确的、具体的规定,要想尽一切办法保证停产、半停产企业的职工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企业领导和科室人员,要与工人一视同仁。在元旦、春节前,对停工待工人员的生活情况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有特殊困难的职工,要给予适当救济。
(于十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