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切实加强党的领导 充分发挥工青妇的作用
省委召开部分基层党委书记座谈会
本报讯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通知》精神,日前省委召开了部分基层党委书记座谈会,座谈学习《通知》的体会,研究贯彻落实的措施和意见。
省委副书记董继昌以及省委秘书长何金铭、省总工会主席高盈民等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中发(一九八九)十二号文件公开见报以来,我省的大部分基层党组织都组织广大职工群众进行了学习和讨论。座谈会上,西北国棉五厂、西安飞机制造公司等企业党委书记以及西安市新城区、咸阳市渭滨区党委负责人就他们学习文件的体会做了发言。与会的县、区和企业的党委书记普遍认为,党的十二号文件是建国四十年来我们党加强群众组织的纲领性文件。它表达了党中央对工、青、妇工作的重视,表达了我们党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坚强信念。一些与会代表在回顾他们企业在近几年改革中取得的巨大成绩时说,企业的发展和充分发挥群众组织的职能有很大关系,只有将党、政、工、团的积极性全部调动起来,企业才有希望。大家普遍表示,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二号文件,为今后的工、青、妇群众组织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省委副书记董继昌在会议总结发言中,提出了进一步学习贯彻文件的四点要求:一、各级党委要认真学习中央十二号文件,切实加强和改善党对工、青、妇工作的领导,并将此做为加强党和群众联系、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一条重要渠道。二、在加强党的领导的同时,不断增强工、青、妇群众组织的活力,支持工、青、妇组织充分发挥积极性创造性,为这些群众组织独立开展工作创造条件。三、发挥工、青、妇组织在国家事务管理中的民主参与和民主管理权利,发挥他们的监督职能。四、切实加强党委对工、青、妇工作的领导,保证这些群众组织的正确政治方向。
本报记者 刘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