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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0年03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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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场上

2月24日,寒流阵阵,积雪未融。在古城西安东木头市的朝阳剧场内却是另一番景象:几百名个体户目不转睛盯着台上标板上翻出来的数字,不时的报价声使这里的气氛活跃而紧张。

这是西安首次服装市场摊位招标大会一个场景,会场两侧对联高悬:“坚持治理整顿强化市场管理,公开办事制度促进廉政建设。”旁边依次坐着监察组、仲裁组、治安组、登记组的人员。

“第70号商亭,宽一米三十,摊位费原标的每月320元,现在开始报价。”招标员话音刚落,从会场后排就站起一个小伙子,“320元”,前排左侧一位女士连忙举手,“340元”,另一边也有人应了声“400元”。420元,450元,480元,600元……,摊位费在轮番报价中扶摇直上。

“1130元,还有没有人加价应标。”招标员对着话筒重复了三遍。

“当!”一声锣响,70号摊位成交了。一位穿皮夹克的女士走上前,当场签订了摊位租货合同。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个体户说,她的原摊位在巷尾,销售不旺,现在朝前挪了几十米,估计能好些,对租货费她认为虽然高,但还是可以有利可图。

位于西安闹市附近的骡马市,长不过200米,因盛唐时为骡马交易市场而得名。1982年后沿街居民纷纷开铺办店,碑林区工商局又设立了240个全封闭商亭,逐渐形成了以经营新潮服装为主的服装街,每年成交额在2000万元左右,给国家上交税金和工商管理费约200余万元,成为西安最大的服装市场。

为什么要在这里实行摊位公开招标呢?碑林区工商局副局长睢柳春、体改委主任李人杰谈了他们的想法:

服装街形成后,许多个体户都想在这里占据一席之地,纷纷托熟人、找门路,而国家有关规章只说集贸市场摊位位置由工商部门指定,比较原则,为个别人利用权力给亲属、熟人谋取较好摊位留下了漏洞,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有执照、有摊位的个体户转租商亭,坐吃渔利的现象。实行公开招标,既促进了工商部门的廉政建设,又制约了经济活动中管理混乱的问题,可以说是一举两得。

会场上,招标正在激烈进行,第86号商亭有两人同时报价400元,大会仲裁组研究后宣布:按照待业人员优先、残疾人优先、军烈属优先原则,右手残疾的待业青年王利中标。这时,会场上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本报记者韩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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