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清除腐败应防治结合
·本报评论员·
最近,国务院决定撤销罗云光铁道部副部长职务,最高人民检察院已对罗云光以受贿罪立案侦察。这再次说明了党中央和国务院对惩治腐败、搞好廉政建设的决心是大的,必将鼓舞人们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勇气和信心。
应当看到,我们党风和政风的主流是好的。绝大多数共产党员和国家干部是忠于职守、廉洁奉公的。但是勿庸讳言,也却有少数人过不了改革开放的关,作了“铜臭”的俘虏。他们见利忘义,以权谋私,收受贿赂,中饱私囊,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对于这种腐化堕落、渎职枉法的犯罪行为,人民群众愤愤不平是理所当然的。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宗旨,作为党领导下的人民政府的工作人员理应当好人民公仆,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越是高级干部,越要为政清廉,率先垂范。决不可以自己为圆心,以亲朋为半径,去画权钱交易之“圈”。那些一朝权在手、便把私来谋,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变成谋私工具的人,必将遭到历史的唾弃。
近几年来,由于在惩治腐败上说得多,做得少,缺乏可行而过硬的措施,致使腐败现象得不到有效的制止。去年春夏之交血的教训告诉我们,惩治腐败到了非下狠心来抓的时候了。为此,我们应当两手抓,即一手抓防,一手抓治,并要防治结合。就长远来说,防重于治;就眼前来说,治又应放在首位。只有严惩,才能肃贪。肃贪并非易事,它必然会触及一些人的利益,特别是涉及领导干部及其“关系网”时,更是难上加难。因此,我们必须加强政治教育和法制建设,提高广大干部的基本素质,铲除滋生腐败的温床。与此同时,还要动员和鼓励广大干部和群众勇于同腐败行为作斗争,积极揭发和举报。真正做到象江泽民同志所讲的,我们应注意到少数腐败现象的严重性,唤起全党和全国人民把这个问题解决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