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受贿有哪些特点
我省监察厅的石学友同志在给《法制日报》来稿中认为,当前受贿行为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范围较广,有一定的普遍性。受贿问题,涉及社会上很多部门。不仅涉及主管资金、计划、物资、基建项目、工程、货运等经济部门,而且涉及行政管理、公用事业和执法部门,就连招工、招干、征兵、复转安置等方面这类问题也比较突出。
二、权钱交易,具有很强的诱惑性。行贿受贿,实质上就是权利与金钱交换。在经济利益的牵引下,二者往往相互利用,各取所需。近年来,行为人的这种行为目的表现得更直接、更具体。
三、手法巧妙,具有较深的隐蔽性。表现在:1、收受现金,无第三人在场,甚至秘密接头。2、以借为名,实为索取。3、象征性付款,议价买来,平价付款;外汇买来,人民币付款。4、以收取回扣、提成、好处费为名。
四、影响恶劣,具有极大的危害性。一是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降低了群众对改革的信心。二是严重扰乱了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三是践踏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