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省总提出加强工会和职工联系的意见
本报讯 为了进一步贯彻中央六中全会精神,加强各级工会组织、工会干部同职工群众的血肉联系,省总于日前提出五条贯彻意见。
一各级工会组织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决定》精神,以延安整风精神为指导,认真总结自己在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思想方面的经验教训,检查工会组织在联系职工群众方面存在的差距,增强密切联系群众,紧紧依靠职工群众的自觉性。
一省总和地、市、县(区)及各产业工会,要切实把工会工作重点放在基层,把党的要求和群众的愿望结合起来确定工会工作的主要任务,做到工会每一项大的决策,都要在事先征求基层工会和职工群众意见,克服“文山会海”,减少对基层的指令性部署;为基层排忧解难,把基层工会建成职工群众信赖的“职工之家”。
——各级工会干部特别是工会领导机关干部,要切实转变作风,经常针对基层工会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进行调研,建立自己的基层联系点,和职工群众打成一片、广交朋友。要到那些问题多、工作推不开的地方去帮助开展工作。省总决定,今后省总和地、市、县(区)及产业工会领导机关干部下基层每年不得少于100天。
一要把尽心竭力为职工群众办实事,作为贯彻《决定》精神的突破口和根本途径,组织职工从发展生产做起,首先维护好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要注意解决那些群众迫切需要解决,而经过努力可以解决的问题,下决心每年为职工群众办几件实事、好事。充分发挥工会信访工作、工会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的作用,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当前要特别注意做好“双增”企业工作,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
一各级工会干部都要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的民主监督,通过多种形式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接受职工群众的民主评议,要将会员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考核各级工会工作和工会干部的重要依据。(李向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