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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0年08月16日
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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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会员管理及福利应该怎么办?

百事通:

我在职时,从50年代起就是工会会员,而到80年代退休后本单位工会就终止了我的会员关系(停收会费,也不给会员应享的文化、福利待遇),工会章程上有这个规定吗?我认为老年人才需要党组织和工会的关心和温暖,为什么所在单位把退休人员置于工会以外呢?

铜川市城区医院退休工人 张凤阁

张凤阁同志:

首先对您这位具有数十年会龄的老会员,在退休后依然对工会组织这样一往情深,表示钦佩和敬意。

关于退休职工的会籍,工会章程第一条规定:“会员离开职业岗位,长期不能参加工会组织生活,可保留会籍。保留会籍期间免交会费”。由于保留会籍的职工,一般都已离开了原来的职业岗位,已无法履行会员的义务,因此不再享有会员的权利。保留会籍的离退职工,除了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享受社会保障待遇之外,一般不再享受在职会员的同样待遇,但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工会组织在生活、福利、文体活动方面可给予热情照顾。

随着退休人员日益增多,这些同志的照顾和管理任务越来越重,根据我国目前的体制和分工,退休职工主要由地方政府老龄委员会和企业退管办负责管理。作为工会组织,应根据全总和省总的有关规定,协同行政建立“专群结合”、“条块结合”的退休职工管理服务组织;通过各种渠道筹集退休职工管理活动经费,开辟退休职工活动场所;大力兴办老年社会服务和福利事业,及时反映退休人员对发展企业的意见、建议。百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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