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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0年08月30日
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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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刑宣告缓刑未剥夺政治权利的职工工资应如何发给

百事通:

我的一位邻居被人民法院判刑,并宣告缓刑,没有剥夺政治权利。请问:他回厂后工资应如何发给?

西安读者吴明

吴明同志:

你的来信收悉。所谈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劳动总局(78)法办研字第11号、(78)中劳薪字第20号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判处有期徒刑缓刑仍留在原单位工作的被告人,在缓刑期间是否计算工龄问题的批复,及(62)中劳薪字第205号文件规定,缓刑本身不是一种刑罚,而是对被判刑人的一种考验期限;如果被判徒刑人在缓刑期限内,未再犯罪,缓刑期满,原判的徒刑就不再执行。

关于待遇问题,已被判刑,宣告缓刑的被告人是职工的,如果未被剥夺政治权利,仍在原单位留用叙职的,在缓刑期间,可以计算工龄,工资待遇实行同工同酬。

百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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