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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0年09月11日
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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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这样调资对吗?

百事通:

我于1989年8月被评为会计员职称,随即工资也由每月64元(副四级)升为81元(副6级)。据劳资人员说,当时的职称最低工资线是72元,在此基础上再浮动一级即为81元。可在这次普调及按省上(291)号文件的评资中,却仍以64元为基数,升了一级半,工资还是81元。请问,我评上职称后升的那半级工资是否应该这样处理?

咸阳第二服装厂魏霞

魏霞同志:

从你来信反映的情况看,你们单位的工资实行的是七类区高档标准。按省上有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中员级最低工资线应当是69元而不是72元。同时,会计员属干部岗位,64元和你所在的81元分属于新工资级别的14级和12级副。这次省劳动厅(291)号文件主要是解决机关、事业单位中部分中年技术人员的工资问题,时间一般从1987年10月起执行。而企业中同类人员的工资问题(包括执行的时间),则由企业自主决定解决。这次国家调资主要在于调整工资结构,允许单位将原有的一级浮动工资转为标准工资。

综上所述,你可从(291)号文件在你们单位的具体贯彻办法,以及具体执行时间等进行比较。如果执行(291)号文件在先,则你在1989年8月评上员级职称时的工资,已达到员级的最低标准,因而不再涉及进工资最低线的问题。

百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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