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从女记父仇想到的
李喜善
某县制鞋厂一女工,无端对生父恨得切齿,发展到父进门女出门、不愿相见的地步。何故?此女对别人讲:“我进厂那阵儿,月工资60多元,可父亲手中有钱,但就是不愿给我资助。”原来,只这么个简单的事。
首先应当说明,60元工资作为一个人的生活费,这在大中城市的确不算高,家庭富裕的人,给适当补助,也是情理中的事。但在农村城镇,月消费60元,恐怕不见得多艰苦了。以此女家庭和所在地为例,月均15元生活费是普遍现象。她家有父母弟弟和弟媳,还有个小侄儿,全无固定工资收入,只凭其父和弟弟务农,农闲时搞点小生意。我想,如不遇上赵公元帅,无论怎的收入也有限。在这种情况下,若以高出4倍的生活标准还嫌不足,未免对家庭其他成员就有点苛刻了。
前几年在“高消费”的毒害下,不少青年人盲目追求,特别是一些女工讲究披银带金,一身时髦装少说也得几百元,造成与家庭的鸿沟,这是不少见的。但在今天举国提倡艰苦奋斗“过紧日子”,许许多多的女青年都觉悟了,甚至出现了“卖金买书”的好风气。若在现时,还因几个钱记父仇,恐怕自己的人生观倒值得怀疑了。据说,后来这位女工的月工资达到百余元,可为家中其他人几元的车票钱也不慨慷解囊。可见,追求金钱的人,是不会有真正的骨肉情的。
由此我想到学习南京路上“好八连”这事来。作为女性来说,贵在毛主席《八连颂》中所说的“奇儿女,如松柏。上参天,傲霜雪”了。如果一味追求金钱,不勤俭持家,破坏家庭和睦事小,还可能走向犯罪呢!英国作家斯麦尔兹说:“构成犯罪根源的东西并非金钱,而是对金钱的贪婪。”难道这一点不是被许许多多贪婪钱财的犯罪女性所证实了吗?当然,家庭富裕了,女娃娃穿得好一点,这与“贪婪”应另当别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