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民主评议干部形成制度化民主化程序化
省建五公司坚持每年对干部进行民主评议和信任投票
本报讯 (记者 桂维平)省建五公司职代会坚持每年对公司、科级和股级干部进行民主评议和信任投票,促进了干部工作作风的转变。截至目前,被群众评议投“信任”票的12名科股级干部已先后被提职晋升;有13名科股级干部因群众投“不信任”票而被就地免职。
1985年以来,这个公司建立健全了《民主评议干部试行办法》,并成立了以职工代表为主体,有工会、纪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民主评议干部委员会”。各基层单位相继成立了“民主评议千部领导小组”,坚持每年对公司党政工领导干部和科、股级干部进行民主评议,重点评议各级领导干部的“德、学、能、勤、绩”,职工代表在上述5个方面进行评议的基础上,再按“优、良、中、差”分类并进行信任投票。
民主评议干部采取逐个进行和综合评议相结合的方法,一般采取“背靠背”的方法,有评有议,评议中广泛听取职工各类不同意见,并整理归档。工会对评议意见进行归纳整理后,由“评委会”调查、落实、审定,写出评定意见,登记填表,传达本人,并限期改正。对各级干部的整改措施,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整改结果,工会定期组织职工代表进行检查,对无视群众意见的干部提出严肃批评,有的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建议党政组织和人事部门对其免职。评议完毕后,评委会根据群众评议意见,提出奖惩建议,然后提交职代会或职工代表团长联席会议通过,再经党委审定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实施奖惩。
通过民主评议干部制度的实施,不仅密切了干群关系,而且促进了干部工作作风的转变。前不久,公司经理奖励升级的22名中层以上的领导干部以及1989年度荣获先进思想政治工作者称号的18名中层干部,在群众民主评议中几乎全部是获得优良信任票的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