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女干部偏少应引起注意
前不久,我们对37个地市、产业和两个产业所属的163个基层工会女干部情况进行了一次调查,结果表明:经过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通知》和《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通知)的通知》后,各级党委、工会普遍重视女干部的配备、选拔和使用工作。有的单位还在这方面采取了一些积极的措施。但也反映出一些问题,主要是:
一是女干部少。我省女职工占职工总数的34%,而工会女工干部仅占工会干部总数25%。某产业是我省一个较大的产业,女职工占职工总数60%以上,而厂级工会女干部只占25.9%。
二是层次越高,女干部比例越低。被调查的地市、产业工会有处级干部139人,女性15人。厅局级干部15人,女性1人。某产业所属的基层厂级工会干部中处级干部275人,女性35人。地厅级55人,女性只有1人。
三是女主席、副主席偏少。被调查的地市产业工会中只有8个单位配备女主席、女副主席,配备率只有21.6%。某产业所属基层有厂级工会主席、副主席210人,只有1名女主席,5名女副主席。
以上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女职工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也影响了女职工组织社会职能作用的发挥。究其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首先是“男尊女卑”传统观念的影响,至今仍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有些领导干部谈到工会女干部时常说:“我们得平衡平衡”。平衡的结果,男性上去了,女性比例却下来了。
二是社会偏见。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使女性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但是,法律上的平等,还不是事实上的平等。一些人把女性生理上的特点和家务负担当成女职工自身的缺点,在选拔使用干部时,认识上的偏差,又导致对女性的不公。
三是部分女同志自身素质较差,自卑感较强,竞争意识较弱,甘愿给男同志当陪角的大有人在。这就限制了工会女干部的参政机会。因此,我们希望各级工会组织要把培养、选拔、使用女干部作为工会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省总女职工部)